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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镭,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PekingUniversitySchoolofTransnationalLaw,简称“STL”)届毕业生。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曾实习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北京市天同(深圳)律师事务所和广州四三九九科技有限公司,曾在台湾、以色列参加暑期交流项目,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廖凯原奖学金和新生特等奖学金。即将就职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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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长最近在忙些什么?即将毕业了,心态有什么变化吗?
最近在学校旁听了一些课。其中之一是孙维飞老师的侵权法,因为在STL没修过中国侵权法,有一点点执念。刚入学的时候听张峰旗同学讲过一个关于修课的理论,他认为要把基础课——比如说民法、刑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等——中国法和美国法各学一遍。我很赞同这个思路,因为基础课提供我们得以思考的最重要的概念工具。比如民法的很多技术工具,如最基本的“合同-侵权”的二分,在解决具体个案争议时,无论从哪个角度切入都十分必要。第三方裁判者要解决一个私人纠纷,最重要的一个方式是诉诸“合意”:当初说过的不能随便反悔。而如果遍寻当事人的交往过程,找不到对争议事项的“合意”,那就落入“侵权”的范畴。在英美法上,侵权行为的有一种定义就是“Acivilwrongarisingfromcontract”。因此,“合同-侵权”二分背后反映的是一种基本的二分思维,我们无法找到更为简化而又不损失解释力的思维方式。孙老师将过错侵权中的“过错要件”拆成“一般意义上的过错”和“特定案件中的过错”两部分,并把后者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要件中处理,也是最合理的建立一般侵权体系的方式。当然,这里的论证比较复杂,但我想说的是,孙老师的课和茅少伟老师的《民法一》以及黄卉老师的《法学方法论》一样,其提供的思维和概念上的工具,为我们分析更复杂的问题提供了思维的基础和抓手,或者说提供了一个模范。我主要是旁听此类课程。上课之外,作为一个不需要实习的毕业生,我和朋友们约饭、旅游,捡起荒废已久的游泳、健身。这是我四年来最放松的时候。入学后就是绵绵不绝的上课,参加社团活动、实习、考试,求职就业,写毕业论文,这些都会带来或多或少的压力。只有现在是难得的空档期,还没有入职,而学业已告一段落,才有一种无所事事的闲暇。但人又有充实自己的需要,在这种闲暇中就会自己找事情,然后就开始拾起之前一直想做而总是拖延的比如健身、游泳等活动。体育活动让我感受到一种内在的愉悦,因为运动不太需要外在的评价指标,只要认真参与,精神就能专注,身体就有成长。所以说如果我心态上有什么变化,可能是这段时间给我机会体会一种没有太大焦虑的生活,我也希望自己能保持这种心态。浙江大学周翠教授教我们民事诉讼法。她在之江校区养了一园子的小猫咪Q
学长提到最近在上一些课程,我们知道STL同时开设了美国法和中国法课程,在学长上过的课程中,有没有比较喜欢和推荐的课程或者老师?
除了基础课应该好好上之外,首要还要根据自己的兴趣来选课,因为STL没什么课程序列,除了必修的法学基础课以外,每个人都“量身定做”自己的培养方案,因此大家可以针对自己的具体情况,选一些特定方向的课。比如,民商事法律方向(民法、公司法、法经济学、仲裁、调解等),知识产权方向之类等。总体而言,有自己的兴趣和规划是最重要的。其次,根据教授来选课是很好的办法。有些老师的口碑很好。茅老师的民法和高法检首先强推,法本同学不应错过。茅老师以一种阶梯式的方式,帮助学生由浅入深地掌握相关知识,并且会配套相应练习,有点类似美国法课程,以案例书为核心材料展开教学,知识密度大,比较有体系,而且茅老师的材料都是他自己编的,独具国法特色。我个人还推荐访问教授周翠老师的民诉法和孙维飞老师的债法/侵权/婚姻家庭。还有一些不固定的访问教授,大家也可以提前打听一下,看看是否适合自己。在有些老师的课上,我们学的最重要的都不一定是具体的知识体系,而是教授们构建体系的逻辑,他们思考的方法论,甚至他们的温和风度、为人处世之道。再次,我会推荐大家选一些小的研讨课(Seminar)。Seminar课程人数少,我们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比如像哈佛小快板MatthewStephenson教授的国际反腐败法,主要是讲美国的反贿赂条例,我们当时课上只有7个人。Stephenson教授每节课在相关的材料和主题基础上让大家轮流针对问题发表观点,然后他再进行汇总和点评,进行整合,然后引导我们进行下一轮的讨论。曹志勋老师之前开过一门有些类似的线上民诉法研讨课,思维强度也很大。我还会推荐加强法学方法论和写作能力的课程。一年级我们上过TNLP课程(TransnationalLegalPractice),训练我们的的案例检索和分析能力以及法律文书写作,通过高密度的写作逼着我们去运用法律知识,掌握一种活的阅读和写作能力。这门必修课对我影响还挺大,是我基本的写作训练的开始。选修课中,对写作能力强调的很值得选。比如黄卉老师的法学方法论和论文写作课,能够从一个比较底层的方式带你去思考什么是一个好的法律推理,严谨地分析法律裁判应该怎么作出。黄老师是研究行政法的,她通过行政法宪法的材料进行教学,对公法感兴趣的同学可以考虑。Q
学长是不是还当过一些课程的助教?有哪些收获?
我当过茅老师的助教,助教对我而言是一个再学习的过程。首先我们可以直接和老师交流沟通。我当民法助教的时候,每周有助教会议,会上能和茅老师自由地讨论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批改作业、自己学习生活中的困惑等。而且,助教原则上要求重新听一遍课,再听课会产生跟之前不一样的新的认识。被低年级同学提问也是一个极好的学习方式。面临一个之前没有想过的问题,要给出一个好的回答,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可以逼着自己重新思考。如果没有表达的需要,往往容易含混带过,遗漏一些细节。不过,助教作为一项工作,最重要的是批改低年级同学的作业。对我而言,这是十分新奇的体验,让我以一个评阅者的视角看到别人写的东西。现在想想,当时的批改也只是体现了自己十分有限的对于问题和写作的理解,很多理解还是不足,有的地方只是一些偏见。如果现在再重新当助教,可能会更加开放地看待学弟学妹写的内容,也会提出一些更具包容性的建议。我现在会觉得批改更多是一个互相指正、相互交流的过程,而不应该是完全单向的,这样对助教也是最有益的。出去参加深圳会展中心的高交会Q
学长本科是在上海交通大学读理工科,回望四年前,学长是怎么认识STL的?当时为什么会跨专业选择读法硕?选择STL?
我当初进STL倒挺偶然的,当时对于法律、对于律师的真实工作状态都不了解。只是觉得北大是一个好的学校,STL法硕是一个有着国际化视野的项目,在这边学习法律不会很差,因为无论如何有一定的社会认可度。我不像有些同学参加过夏令营,对STL独特的教育模式有提前的了解。我当时只是对于STL的国际化环境比较认可,觉得国际化的视野是好的东西。印象很深的是当时有个宣传语是“在STL求学好像在国内留学一样”。不过,现在我会反思,当时对于什么是“国际”其实一点都不懂,也不明白学法律究竟意味着什么。基本上就是入校之前对法律职业抱着一些朦胧的印象(主要源于各类影视剧),觉得那种解决具体的涉及社会问题的个案的生活状态比较有意思,自己想来试一试。专业上,机械属于一个比较传统的行业,当时我也没有那么强烈的兴趣,重新换专业对我而言不是一个特别大的负担。当时考虑过学计算机,不过本科毕业设计做的是与编程和算法有关的东西,可能是没有好的学习方法,把我对编程的热情耗尽了。当时就想转换到所处理的问题更有趣的人文社科专业,又看了律政剧,法律问题都挺有意思(尤其是刑法问题!),而非法本法硕正是一个专门面向想转专业同学的一个选择,跟你竞争的同学也都是同样的轨道,都是转换了专业,因此心里更不会有负担。直到进来之后,我对法律、对社会的认识才重新被打开。通过学习法律,接触法律实务和法学学术,我对相关行业有了了解。通过在校四年的阅读、交流、探索,我对中国社会有了新的认识。这些都使我意识到入校时我对自己和法律行业的想象都是不准确的。不过还好,我很喜欢法律专业。首先,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的治理方式,一定程度上包含了公共政策学的内容,因此学习法律会接触很多社会上的热点问题。换句话说,几乎所有的社会问题都有法律这个侧面可以切入,因此法律的学习与政治经济生活实践密切相关,充满新奇和乐趣。其次,法律也有其纵深的一面,在东西方都有源远流长的历史,通过法律史(其实也是一部政治经济史)、法律理论、法哲学等相关学科,可以接触到深厚的学术积淀,所以法学学习有其智识上纵深的一面。到目前为止,我对法学的兴趣都还很浓厚。具体的学习过程中,我倒没觉得自己理工科背景有什么优势。我记得当时吴涵学长在STL宣讲时说,不要觉得自己学了理工科就有什么优势。这是说,不管是理工或者哪个专业方向,其实都要想一想,有没有必要因为自己本科读了什么,就必须让它在未来变成自己的优势,就要去选择一个什么样的赛道。我觉得其实并不一定。我也不觉得自己理工科是很大的特点,更何况我本身也没有学得特别好。三位室友在深研院的艺术节上Q
学长在STL获得过一些奖学金和荣誉,在学习上学长有什么心得?有什么比较好的学习方法推荐给学弟学妹们?
道理其实谁都会说,好好上课,多读书,注意身体,每次写作都要认真之类的。有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只有不断尝试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才能有一些心得,才能掌握知识。所以读不懂、学不动的时候可以暂时停下,但一定还得再捡起来。针对一年级的同学,我有点想说的。从美国法转入中国法学习后,面对仿佛更熟悉的语言,不仅不能放松,反而需要更加积极地思考和阅读。美国法课程上有比较严格的阅读case、上课提问、做outline、考试的节奏,针对没有太多基础的同学,一步一步带着我们从事实进入法律规则。而中国法模仿德国的概念体系,会有比较多的抽象概念,而且我们老师都比较“仙”,大都是按照教研究生的思路在教学,而传统的硕士教学主要针对法本同学,预设了学生的基础,会在各个点上比较发散式地展开讨论,忽略了很多非法本同学对一些基本概念并不理解,需要基本知识的“科普”。茅老师会更有针对性地展开对非法本同学的教学,但是其他很多中国法的课程,需要我们自己阅读教材,大致熟悉概念。有共同的讨论基础,才谈得上消化吸收。除了提前阅读课本外,还要不断去对老师每节课的内容进行回顾整理,读很多材料,提出自己的问题,把这些具体的问题和老师教的一些理论相结合,看能不能够得到一个对某个问题的更好的理解。如果没有这个过程,因为语言的便利,我们会很容易以为自己已经掌握了某些内容,但其实只是浮于表面。我直到很后来才慢慢意识到阅读、提问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的重要性。入学后的运动会上,大家一起玩飞盘Q
在实习方面,学长先后在香港律政司刑事检控科、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天同律师事务所实习过,次数不是很多,但都分量十足,可以看出是很有规划的,学长在实习/法律实践这方面有什么自己的策略和想法?
香港律政司更接近于一种参访,我们当时只去了十几天,主要是在检察官的带领下旁听法官审理一些刑事案件,和检察官交流,参加他们的一些培训课,因此这次对我个人而言算不上实习。我真正第一份实习是年下半年在最高院一巡。在那里,我主要在民商庭法官的指导下撰写案件审查报告的初稿,旁听法官合议庭会议。一巡实习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近距离观察中国司法案件的最高裁决者怎样考虑问题,而且工作内容比较涉及实质的法律争点分析,不会只做程序性的工作。法院实习相对律所压力要小一些,其实很适合作为第一份实习。一些同学如果想体验法律实务,可以从法院或仲裁委开始。我的第二份实习是在深圳天同律所,天同专业性很强,强调对民商法的扎实法律分析和清晰写作的能力,我当时就被一个关系复杂的保险法案子搅得头晕脑胀。如果对天同有兴趣(或者任何对民商诉讼有兴趣)的同学,需要注意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天同